11月1日下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來華進行正式訪問的斯洛伐克總理菲佐。新華社記者 饒愛民 攝
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董雪)11月1日下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來華進行正式訪問的斯洛伐克總理菲佐。
習近平指出,今年是中斯建交75周年。經過四分之三個世紀的發展,中斯傳統友誼充滿活力,各領域合作成果豐碩,實實在在惠及兩國人民。我們決定將中斯關系提升為戰略伙伴關系,符合兩國未來發展需要,將為雙邊合作注入新的強大動力。中方愿同斯方共同努力,推動中斯關系開啟新篇章,邁向更高水平。
習近平強調,雙方可從4個方面持續推動中斯關系提質升級。一是深化政治互信。保持高層交往,加強戰略溝通,堅持互尊互信、平等相待、互利共贏,照顧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二是拓展務實合作。用好新建立的兩國政府間合作委員會,在新能源、交通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水資源管理等領域加強對接。中方鼓勵有實力的中國企業赴斯洛伐克投資,也歡迎斯方企業到中國開拓市場。三是促進人文交流。開展政黨、地方、青年、智庫、媒體溝通對話,用好孔子學院等平臺,夯實中斯世代友好的民意基礎。中方決定給予斯洛伐克公民15天免簽入境中國待遇。四是加強國際合作。面對變亂交織的世界,雙方要堅持真正的多邊主義,堅定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和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倡導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極化、普惠包容的經濟全球化,踐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習近平強調,中方高度重視中歐關系。明年是中歐建交50周年,中歐關系應該展現應有的成熟和穩定。希望新一屆歐盟機構堅持中歐伙伴關系定位,采取積極、務實對華政策,妥善管控分歧,避免將經貿問題政治化。
11月1日下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來華進行正式訪問的斯洛伐克總理菲佐。新華社記者 劉彬 攝
菲佐祝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表示,斯方堅定奉行一個中國政策,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斯方反對任何干涉別國內政的行為,主張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的發展道路。此次我攜包括多名重要內閣成員和企業家在內的龐大代表團訪華,旨在表明斯方對發展對華關系的高度重視和積極意愿。感謝中方給予斯洛伐克公民15天入境免簽政策,斯方支持便利兩國人員往來,增進相互了解,歡迎更多中國企業赴斯投資,在新能源、基礎設施等領域加強合作。斯方贊賞習近平主席提出的三大全球倡議,反對單邊主義和霸權主義,愿同中方加強多邊溝通協作,推動完善全球治理,促進全人類福祉。斯方愿同中方加強黨際交流和治國理政經驗交流,積極推動歐盟致力于通過對話磋商妥善處理分歧。
雙方還就烏克蘭危機交換了意見。習近平闡述中方一貫原則立場,贊賞斯方秉持客觀、理性、公正態度,歡迎斯洛伐克和更多志同道合的國家同中方一道,為勸和促談發揮積極作用。菲佐表示,中方在烏克蘭危機問題上的立場公正客觀、富有建設性,斯方愿加入烏克蘭危機“和平之友”小組,同中方一道,為推動政治解決危機貢獻力量。
會見后,雙方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斯洛伐克共和國關于建立戰略伙伴關系的聯合聲明》。
王毅參加會見。
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斯洛伐克共和國關于建立戰略伙伴關系的聯合聲明
(2024年11月1日)
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斯洛伐克共和國總理羅貝爾特·菲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訪問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會見菲佐總理,國務院總理李強同菲佐總理舉行會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趙樂際會見菲佐總理。中國與斯洛伐克(以下簡稱“雙方”)就中斯關系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雙方一致決定建立中斯戰略伙伴關系。
雙方一致認為,中斯之間不存在懸而未決的重大問題,友好與合作始終是雙邊關系主流,符合兩國人民的共同和長遠利益。中斯始終秉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贏原則,積極推動高層交往和各領域互利合作。
今年是中斯建交75周年。雙方愿以兩國建交75周年為契機,弘揚傳統友誼,深化政治互信,發展平等互利關系,拓展兩國各領域各層級交往合作,推動雙邊關系持續向更高水平發展。
一、政治領域
(一)雙方重視維護雙邊關系及中歐關系的平等性、互利性、連續性、一貫性。
(二)雙方致力于加強高層往來,促進兩國政府、立法機構、地方、政黨、民間和人文領域交流互訪,就雙邊關系及共同關心的問題保持密切溝通,加強對話合作。
(三)為發展和深化兩國戰略伙伴關系,雙方將建立政府間戰略對話機制,為兩國關系未來發展作出規劃。為此,雙方決定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政府間合作委員會(外交部長或副部長級)。根據雙方商定,委員會會議不定期輪流在中斯兩國召開。
(四)雙方重申尊重彼此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承諾。斯方重申奉行一個中國政策,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反對任何干涉中國內政、主權和領土(包括臺灣在內)完整的企圖。
(五)雙方將根據《聯合國憲章》精神,弘揚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尊重、保護和促進所有人的人權和基本自由,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適合本國國情的民主發展道路和社會政治制度。雙方堅決反對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工具化,堅決反對任何國家以民主、人權為借口干涉別國內政。
(六)雙方同意本著《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精神制定雙邊各項議程。中國和歐盟都是國際舞臺上的重要力量,是應對全球性挑戰的重要合作伙伴。雙方將繼續深化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系,發揮中斯戰略伙伴關系在其中的作用。雙方支持推動中歐開展各領域對話、交流、合作,研究共建“一帶一路”倡議與歐盟“全球門戶”計劃對接的可能性。
二、經濟領域
(一)雙方歡迎近年來雙邊貿易平穩增長,愿進一步優化貿易結構,豐富產品種類,擴大貿易規模,促進雙邊貿易均衡發展。中方歡迎斯方積極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貿易促進平臺,支持更多斯洛伐克優質特色農食產品進入中國市場。
(二)雙方愿進一步深化經貿投資合作,致力于推進產品相互準入,為雙方企業提供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中方歡迎斯方積極參加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等投資促進平臺,支持斯洛伐克企業在華投資或創辦合資企業。斯方歡迎中國企業在斯境內投資興業。
(三)雙方強調兩國經濟聯委會和科技合作委員會作為促進貿易、創新和研發合作平臺的重要性,愿進一步加強經貿、科技等領域的政策對話,為兩國企業、商會、行業協會開展合作提供支持。
(四)雙方將加強在新材料、新基建、清潔能源、可持續發展等綠色發展領域的合作,愿廣泛探索和培育雙方在綠色技術、循環利用、廢物處理等領域的合作機會,愿就二氧化碳減排技術加強交流,并在能源資源供應多元化領域開展合作,從而強化能源安全,促進向太陽能、地熱、風能等可持續低碳能源轉型。兩國政府、研究機構、高校、私營企業等將積極參與上述合作。
(五)雙方愿充分利用各類經貿合作機制和能力建設項目,加強在標準與合格評定領域的交流合作,推動外貿產品的標準與認證結果互認,優化進出口流程的合格評定手續,避免重復檢驗檢測,不斷提升貿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降低雙方成本。
(六)斯洛伐克支持并將積極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斯方愿積極參與“中歐班列”合作,改善交通基礎設施,為中國企業及貨物通過斯洛伐克進入歐洲市場提供便利。
(七)雙方認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是中歐關系和中斯雙邊關系的有益補充,愿共同推動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不斷取得新進展。中方支持斯方在斯舉辦第六屆中國-中東歐國家創新合作大會,并在機制內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人文和其他領域
(一)雙方愿繼續加強文化、教育、科研、體育、學術、智庫、影視、媒體、旅游、安全、執法等領域的交流合作。
(二)雙方愿加強文化產業合作,支持兩國藝術家和藝術團體交流互訪,支持在兩國互辦藝術項目和展覽,鼓勵文學作品互譯、發行及推廣。
(三)雙方重視語言文化教育和交流,鼓勵雙方學校開展中文和斯洛伐克語教學,加強語言師資交流,支持青少年到對方國家學習,推動兩國青年友好交往。斯方將推進漢學研究,支持孔子學院(課堂)在斯發展。
(四)雙方愿以文化領域合作計劃和教育領域合作計劃為基礎推進兩國文化和教育合作。
(五)雙方愿加強兩國科學院等國家級科研機構之間既有的合作伙伴關系,促進材料科學、信息技術、生物醫學、醫療保健、環境科學、社會科學等相關領域研究機構間的合作及聯合科研項目,并根據國家研發重點加強學術交流。
(六)雙方愿深化地方交流合作,推進友城建設,支持滄州中國捷克斯洛伐克友誼農場發揮作用。
四、國際領域
(一)雙方均主張堅持多邊主義,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系基本準則。雙方愿繼續加強在聯合國和其他共同感興趣領域的國際組織中的合作,捍衛國際公平正義。
(二)雙方將按照《聯合國憲章》和世界貿易組織有關協定原則,致力于發展自由貿易和全球經濟伙伴關系,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符合世貿組織有關協議的多邊貿易體制,構建開放、透明、包容、非歧視的貿易環境,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均衡的方向發展。
(三)斯方重視中方提出的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愿就中方提出的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和全球文明倡議與中方進行探討并交換意見。
(四)雙方愿秉承《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精神及原則,繼續就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醫療衛生、國際安全等共同關心的議題進行坦誠對話和交流,為促進包容性增長、可持續發展、社會平等、消除貧困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