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瞿芃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7月25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草案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增加懲治民營企業內部人員腐敗相關犯罪的條款。
腐敗不僅破壞政治生態,也破壞經濟發展環境。反腐敗有利于凈化政治生態,同樣也能夠凈化經濟發展環境。黨的二十大作出部署,要求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工作報告提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加大對行賄行為懲治力度,重點查處多次行賄、巨額行賄、向多人行賄、危害一方政治生態的行賄人,建立全國行賄人信息庫,推動完善懲治行賄相關法律法規,強化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
“我們要清醒認識行賄人不擇手段‘圍獵’黨員干部是當前腐敗增量仍有發生的重要原因,行賄與受賄是一體兩面,行賄人‘圍獵’是政治生態的一個重要‘污染源’,對行賄行為決不能縱容,對屢教不改者要從嚴處置,堅決查處多次行賄、巨額行賄、向多人行賄、危害一方政治生態的行賄人?!比珖舜蟪N瘯üの谭ㄊ邑撠熑送鯋哿⒔榻B,系統治理行賄犯罪問題,需要進一步發揮刑法在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中的重要作用。這次修改是在2015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行賄犯罪的基礎上對行賄犯罪的又一次重大修改,從刑法上進一步明確規定,對一些嚴重行賄情形加大刑事追責力度。
草案共修改補充刑法7條。在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方面,草案增加規定,對多次行賄、向多人行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在國家重要工作、重點工程、重大項目中行賄,在組織人事、執紀執法司法、生態環保、財政金融、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幫扶救災、養老社保、教育醫療等領域行賄,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而行賄,將違法所得用于行賄等六類情形從重處罰。同時,調整行賄罪的起刑點和刑罰檔次,與受賄罪相銜接。
實踐中,單位行賄案件較多,與個人行賄相比法定刑相差懸殊。一些行賄人以單位名義行賄,規避處罰,導致案件處理不平衡,懲處力度不足。為此,草案將單位行賄罪刑罰由原來最高判處五年有期徒刑的一檔刑罰,修改為兩檔刑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此外,草案還增加懲治民營企業內部人員腐敗相關犯罪的條款,將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等現行對“國有公司、企業”等相關人員適用的犯罪擴展到民營企業,進一步加大對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保護力度,加強對民營企業平等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