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運海)從2023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城鎮規劃范圍內新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預售商品房項目全面實施“交房即交證”,以切實解決群眾關切的不動產權證“辦證難”,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不動產登記涉及千家萬戶,面廣量大,與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連。在此之前,我省部分省轄市積極探索,先行先試。2020年鄭州市自然資源部門聯合住建、房管、稅務等相關單位,在鄭東新區率先開展“交房即交證”試點。此后,開封、洛陽、安陽、漯河等省轄市先后開展了試點工作,對部門職責劃分、各類信息共享、項目清單公示、審批流程制定、開發企業參與和購房合同約束等與“交房即交證”各環節進行了積極探索,總結積累了經驗。
省自然資源廳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匯總全省各市縣實施經驗,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約束開發商行為,提出了“商品房購房合同中增加相關條款約束”的工作措施,讓“交房即交證”有據可依,從系統、流程、服務等多方面發力,建立了“交房即交證”不動產登記服務新模式,從源頭上消除了交房與交證不同步帶來的弊端,取得了積極的改革成效。2022年7月15日,經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資源廳聯合13個省級部門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的實施意見》,對各階段、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提出了具體要求。
“交房即交證”倒逼企業履行主體責任,依法開發建設、誠信經營履約。同時,有效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讓購房者買房更放心和踏實,對規范房地產市場具有重要意義。
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已有507個項目(小區)實現了“交房即交證”,共發證182899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