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5 瀏覽次數: 2015 來源: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字號:[ 大 中 小 ]
并住建字〔2023〕94號
關于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強化我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事中事后監管,根據住建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
(一)對注冊地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未參加2022年度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的企業進行核查(詳見附件1)。
(二)對注冊地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于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按照當月核發量的5%隨機抽取進行核查(詳見附件2)。
二、核查內容
1.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3.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4.企業安全投入情況,包括企業本年度安全生產投入資金預算計劃及實施情況、安全生產投入臺賬、相關票據等;
5.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包括機構設立及人員配置等情況;
6.企業人員資格管理情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三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企業“三類人員”匯總表:附件3),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匯總表:附件4);
7.企業人員保險繳納情況,包括保險機構出具的“三類人員”本年度工傷保險繳納證明及繳納人員明細,保險機構出具的特種作業人員本年度意外傷害保險繳納證明及繳納人員明細;
8.建筑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情況;
9.企業安全總監制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落實情況;
10.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時間安排及資料報送地點
在核查范圍的企業按照核查內容準備資料,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將申報材料及相應原件報送到金剛堰路22號太原市綠色建筑與海綿城市發展中心辦公樓123室。
四、核查結果應用
核查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檔次。
對核查結論為不合格的企業,整改期限為一個月,期滿前應報送整改資料重新核定結論。經重新核定仍不合格或提供虛假印證資料的企業,我局將函告行政審批部門依法撤回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申報材料的要求
(一)資料下載
企業請登錄“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http://zjj.taiyuan.gov.cn/),進入“公告公示”欄下載相關文件及表格,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二)申報材料份數
1.書面材料: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企業“三類人員”匯總表、特種人員匯總表單頁上報,附件材料裝訂成冊,A4紙膠裝,白色封皮,有目錄,彩色分目錄紙,逐頁加蓋公章。
2.電子版
①企業“三類人員”匯總表(附件3)
②特種作業人員匯總表(附件4)
③企業自查情況匯總表(附件5)
(三)企業申報材料需審核原件。包括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安全投入票據;“三類人員”考核合格證及保險機構出具的“三類人員”本年度工傷保險繳納證明及繳納人員明細;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及保險機構出具的特種作業人員本年度意外傷害保險繳納證明及繳納人員明細。
(四)考核材料一經受理不再退還。
聯系人:張旭恒 聯系電話:5625626
附件:附件1未參加2022年度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企業名單.xls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