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3 瀏覽次數: 298 來源: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并住建字〔2023〕104號
關于公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查審查意見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業:
根據市住建局《關于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查工作的通知》(并住建字〔2023〕94號)要求,2023年7月3日起,我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進行公示,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此次一是對注冊地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未參加2022年度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的206家企業進行核查,截至目前,共受理企業申報資料25家、情況說明12家(其中安全生產許可證注銷或過期失效5家;公司名稱變更,22年度動態考核合格5家;公司名稱變更,資質升二級1家;參加省綜改區22年度考核1家),經專家綜合評審,其中3家企業需要補正資料、169家企業未按規定時間報送資料。二是按照市審批服務管理局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量的5%隨機抽取25家企業進行核查。截至目前,共受理企業申報資料24家,經專家綜合評審,其中1家企業需要補正資料、1家企業未按規定時間報送資料(詳情見附件1)。
一、審查意見為“合格”的企業,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攜帶建筑業企業資質副本復印件及全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至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14室蓋章。
二、審查意見為“需要補正資料”的企業,請根據公示意見進行整改,按要求填寫《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查補正申請表》(附件2),將申請表與補證材料復印件統一裝訂成冊(附資料目錄和頁碼,一式一份,加蓋公章,具體格式見附件3),將上述裝訂材料與補正資料原件在公示1個月后,于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報至市住建局114室進行審核,逾期視為企業主動放棄。補正不合格企業確定為核查不合格。
三、審查意見為“未按規定時間報送資料”的企業,請于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將核查材料及相關原件(材料內容詳見市住建局《關于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查工作的通知》)報送至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14室,逾期不予受理。逾期仍未報送資料的建筑施工企業,核查結果定為不合格。
附件:附件1:審查意見.xls
附件3:安全生產許可證批后核查補正說明材料(樣式).docx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