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建局、城管局,太原市房管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建設管理部: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研究部署地方別墅區私搭亂建有關工作的會議精神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辦〔2023〕29號)要求,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堅決遏制室內裝飾裝修違法違規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實各方責任,完善監管機制
(一)落實裝修人第一責任人責任。按照“誰所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統稱裝修人)是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實施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嚴格執行法定情形下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設計單位、裝飾裝修企業的規定。實施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前,裝修人應告知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單位),辦理登記手續,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裝修人及其委托的裝飾裝修企業違法違規開展裝飾裝修活動的,要承擔整改拆除和恢復工程等相關費用。
(二)進一步規范裝飾裝修設計行為。設計單位承攬房屋室內裝飾裝修設計業務時,應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對于法律法規規章等明確有資質要求的,要具備相應資質,不得超越資質等級承攬業務。
(三)進一步加強室內裝飾裝修企業管理。裝飾裝修企業承攬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施工業務時,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按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人員和房屋建筑安全,確保裝飾裝修質量。涉及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超過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等情形的,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不得施工。對于法律法規規章等明確有資質要求的,要具備相應資質,不得超越資質等級承攬。
(四)進一步壓實物業管理單位日常管理責任。物業管理單位在為裝修人辦理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登記手續時,要告知裝飾裝修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按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約定加強裝飾裝修活動現場的巡查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及時報告屬地主管部門(單位)。對未事先申請、未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物業管理單位可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限制施工人員、施工機具、機械設備、材料等進入施工現場。
(五)進一步壓實部門和單位的監管責任。對于裝修人將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托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企業;裝飾裝修企業未取得相應資質承攬業務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攬業務;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超過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等7種行為,物業管理單位應向屬地住建(房地產)部門報告。對于未經批準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的,物業管理單位應向屬地供暖管理單位報告。未經批準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的,物業管理單位應向屬地燃氣管理單位報告。未經批準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未經批準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的,物業管理單位應向屬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六)進一步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各地主管部門(單位)要依據各自職責,加強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并督促整改,遇到阻礙執法、拒不配合執法、拒絕恢復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應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充分發動群眾監督裝飾裝修活動,暢通投訴渠道,及時受理群眾、物業服務企業等的投訴或報告。屬于本單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經調查核實后,及時將違法案件基本情況報告、主要證據材料、相關檢測報告或者鑒定結論等移交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立案查處。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要依法移交相關部門處理。主管部門要將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的處罰結果,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七)進一步完善全流程監管機制。各市住建部門要結合本地職責劃分,會同相關部門建立權責清晰的裝飾裝修安全管理機制。要進一步規范《(臨時)管理規約》《裝飾裝修須知》《裝飾裝修協議》等示范文本,組織所轄縣(市、區)、街道、社區網格員、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企業開展相關法規政策培訓。以上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
二、開展排查整治行動
(一)安排部署(2023年7月20日前)。各市住建(房管)部門要結合實際牽頭制定本地區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會同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迅速開展動員部署。
(二)排查摸底(2023年7月21日-8月31日)。各市住建(房管)部門要協同屬地街道辦事處,組織轄區內的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普通住宅和別墅區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排查摸底,分別建立問題清單。
(三)督導整治(2023年9月1日-9月30日)。各市住建(房管)部門(單位)要根據工作職責,對照問題清單,逐項整治銷號,督促裝修人對裝飾裝修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立即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整改時限,跟進督促,直至問題整改完成。對拒不整改或依法應當處罰的案件及時移交屬地城市管理執法部門進行處罰。檢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問題,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市要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這項工作擺到重要工作議事日程上來。以治理野蠻裝修、防止破壞房屋結構為重點,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實,著力做好城市房屋裝飾裝修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普法宣傳。各市、縣要充分利用社區宣傳欄、小區公示欄、電子顯示屏、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加強裝飾裝修安全管理的普法宣傳,提高裝飾裝修守法意識,樹立文明裝修理念,營造誠實守信、文明和諧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按時報送情況。各市要于8月31日將排查出的問題清單(附件1、2)報送省廳;從8月開始,每月30日前,各市要將工作統計表(附件3)和工作進展情況書面報省廳,省廳將適時予以通報。省廳將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各市排查整治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對工作開展不力、進展緩慢的,將約談有關部門負責人,并在全省通報。
附件:1.城市普通住宅區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問題清單.wps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7月11日
(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