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月2日,省司法廳消息,省政府日前印發了2023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逐一列明事項名稱、承辦單位、實施日期,并對各部門做好目錄編制、事項組織實施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列入今年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內容共有7項,涉及優化營商環境、生態環境保護、社會治理創新、完善社會保障等多個方面,分別為制定《山西省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2023-2035年)》《山西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關于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山西省關于強化河湖長制建設幸福河湖的指導意見》《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的實施意見》《山西省數字政府建設規劃(2023-2025年)》《山西省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意見》,具體由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等6家省直部門承辦完成。
編制公布省級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實現重大決策事項“可視化”管理,為促進政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發揮積極作用。
省司法廳作為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編制工作的牽頭單位,將積極配合省政府辦公廳做好對各承辦單位決策程序履行情況的督導工作,推動各項重大決策落實落地。(辛 欣、李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