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記者趙文君)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六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城市標準化行動方案》。方案提出,我國到2027年基本建成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
方案提出,到2027年,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基本建成,在城市可持續發展、新型城鎮化建設、智慧城市、公共服務、城市治理、應急管理、綠色低碳、生態環境、文化服務、基礎設施等領域制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150項以上。
方案部署了16項重點任務,聚焦加快建設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明確了城市可持續發展、區域協調發展、智慧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城市安全風險應急保障、生態環境等12個領域的標準制修訂重點任務。
此外,方案還部署了深入開展城市標準化試點建設、城市標準化國際合作、打造城市標準化經驗交流合作平臺、探索開展重點領域標準化專項行動等標準化重點工作。
近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六部門聯合印發《城市標準化行動方案》。今日(10月7日),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對《行動方案》進行了解讀,該方案圍繞主要目標,提出了16項重點任務,加快建設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加強標準在城市全域的實施推廣應用,系統推進城市標準化工作。
到2027年,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基本建成,在城市可持續發展、新型城鎮化建設、智慧城市、公共服務、城市治理、應急管理、綠色低碳、生態環境、文化服務、基礎設施等領域制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150項以上。城市全域標準化引領帶動作用顯著增強,與5個以上省份開展城市標準化省部合作,發布30個以上城市標準化典型案例。
《行動方案》部署了16項重點任務,提出了組織實施的有關措施。一方面,聚焦加快建設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明確了城市可持續發展、區域協調發展、智慧城市、城市政務服務、基層治理、城市經濟發展、基本公共服務、城市安全風險應急保障、生態環境、城鄉文化保護與創新服務、城市公共設施管理與服務、新型城鎮化標準化建設等12個領域,標準制修訂重點任務。另一方面,聚焦系統推進城市標準化工作,部署了深入開展城市標準化試點建設、城市標準化國際合作、打造城市標準化經驗交流合作平臺、探索開展重點領域標準化專項行動等標準化重點工作。
今日,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相關負責人對《行動方案》進行了解讀。針對《行動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標準是支撐經濟社會活動的技術基礎,是國家基礎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標準化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著基礎性、引領性作用?!?
《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專門部署開展城市標準化行動,提出“健全智慧城市標準,推進城市可持續發展”。
《“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也強調要推動城市健康宜居安全發展,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6部門聯合印發的《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提出“實施城市標準化行動,完善智慧城市、城市可持續發展等重點領域標準體系,加強標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建設。圍繞區域協調發展、突發事件應對、基層社區治理等領域開展城市標準化試點”等重點工作。
為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等有關部署,統籌組織開展城市標準化行動,充分發揮標準化對城市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研究制定了本《行動方案》。
談到《行動方案》總體目標時,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到2027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城市治理標準供給顯著增加,標準協同和國際化程度顯著增強,城市標準化發展基礎更加牢固,標準化融入城市社會治理的基礎性、戰略性、引領性作用更加凸顯。具體目標主要體現在四個層面,在標準體系建設層面,基本建成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在城市可持續發展、新型城鎮化建設、智慧城市等領域制修訂國家行業標準150項以上,實現城市標準化全領域覆蓋、全流程控制、全手段運用;在標準實施推廣層面,啟動新型城鎮化、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務等領域國家標準的試驗驗證,發布30個以上城市標準化典型案例,打造城市標準全域制定與實施標桿,城市全域標準化引領帶動作用顯著增強;在標準制度型開放層面,城市標準化國際影響力持續提升,參與制定城市可持續發展、智慧城市領域國際標準,持續推進城市間標準化國際交流與合作,為全球城市治理標準化提供中國方案;在標準化工作機制層面,建設城市標準化聯席機制,搭建城市標準化工作交流合作平臺,為推進城市標準化構建協調有序、良性互動的運行機制和保障體系。
下一步,圍繞主要目標,《行動方案》提出了16項重點任務,總體上可以歸為兩方面內容。一方面,夯實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標準基礎,加快建設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研制和完善城市可持續發展、區域協調發展、智慧城市、城市政務服務、城市基層治理、經濟發展、基本公共服務、城市安全風險應急保障、生態環境、城鄉文化保護與創新服務、城市公共設施管理與服務、新型城鎮化12個方面的標準,保證標準能夠全領域覆蓋、全流程控制、全手段運用。
另一方面,加強標準在城市全域的實施推廣應用,系統推進城市標準化工作。鼓勵試點城市深度參與智慧城市、城市可持續發展國際標準制定、實施和轉化,持續推進標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建設。開展城市標準化創新綜合試點建設,探索標準融入城市全域的應用實踐。深化拓展城市間標準化國際合作,增強我國城市國際標準化工作參與度。建設城市標準化聯席機制,打造城市標準化經驗交流合作平臺。探索開展重點領域標準化專項行動,為城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根據城市標準化工作涉及多領域、跨專業的特點,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了三方面保障措施:加強部門間溝通協作,強化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標準體系建設、規劃實施和行業管理方面統籌規劃,協調推進跨領域、綜合性國家標準制定與實施,形成工作合力;構建城市標準化技術支撐體系,加強城市標準化前沿分析、理論探索和應用研究。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擴大國際標準化人才儲備;培育發展城市標準化文化,宣傳城市標準化行動進展成效和試點先進經驗,定期發布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學標準、講標準、用標準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