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29日電 (記者汪文正)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今年中央財政增發1萬億元國債,全部通過轉移支付安排給地方,專項用于支持災后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據財政部消息,近日,根據增發國債項目實施工作機制確定的第二批項目清單,財政部下達第二批國債資金預算5646億元。
第二批預算支持項目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區為重點的骨干防洪治理工程補助資金983億元,支持183個項目,實施內容包括大江大河大湖干流防洪治理,南水北調防洪影響處理工程,大中型水庫建設,蓄滯洪區圍堤建設。
二是其他重點防洪工程補助資金1748億元,支持5311個項目,實施內容包括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溝治理和重點區域排澇能力建設,水文基礎設施,小型水庫工程,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及安全監測工程,海堤治理。
三是灌區建設改造和重點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補助資金1115億元,支持1511個項目,實施內容包括灌區建設改造,侵蝕溝治理,丹江口庫區水土流失治理。
四是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行動補助資金1400億元,支持2372個項目,聚焦易發生內澇災害、排水防澇基礎設施薄弱的重點城市,兼顧部分重點縣城,支持排水管道、排澇泵站、調蓄設施、排澇通道建設、重要點位防護設施以及移動排澇裝備購置等內容。
五是自然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工程(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統)補助資金400億元,支持280個項目。
財政部表示,上述資金下達后,將多措并舉加強資金監管,盯緊盯牢項目實施,管好用好每一筆資金,確保將資金用出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