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號)等有關部署,我部對24個智能建造試點城市(以下簡稱試點城市)2023年度工作情況開展了總結評估?,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試點工作總體進展
試點開展以來,各試點城市緊密圍繞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發展智能建造、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為目標,建立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進各項試點任務,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成效。
(一)建立工作機制。24個試點城市均建立智能建造試點工作協調機制,其中17個城市由市政府負責同志牽頭。出臺了土地、規劃、財政、科技、人才、招標投標、評優評獎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將506家企業納入智能建造骨干企業培育名單,其中214家企業獲批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108家企業獲批國家級或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公布了758個智能建造試點示范工程項目,其中包括住宅類項目209個、城市更新類項目17個。
(二)取得工作成果。24個試點城市支持有關單位啟動建設39個智能建造科技創新平臺,其中國家級平臺2個、省部級平臺19個。立項智能建造相關科研項目105個,7項技術研發成果獲得省級以上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10項技術研發成果獲得省級以上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頒布實施47項智能建造相關標準、定額和導則,內容涉及建筑信息模型(BIM)、建筑機器人、智能建造項目評價等方面,其中建筑機器人補充定額已在6個城市落地實施。有99所高校開設智能建造專業或方向,2022年招生3562人,2023年招生5539人。
(三)形成經驗做法。通過試點,形成42方面130條可復制經驗做法,為全國提供了示范樣板。各試點城市共組織百余場技術交流和項目觀摩活動,通過各類媒體宣傳推廣,在行業內營造了良好的創新發展氛圍,提高了社會各界對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成果的認知度。
二、試點城市評估結果
經試點城市自評、試點城市互評、專家組會評,綜合運用數據統計、成果分析、專家評議等方法,對24個試點城市2023年度工作情況的評估意見如下。
深圳、蘇州、武漢、合肥、廣州、長沙、溫州、臺州8個試點城市組織推進力度較大,各項試點任務進展明顯,工作成效突出,綜合表現優秀,予以表揚。其中,深圳市認真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促進建筑業與先進制造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跨界融合,不斷拓展智能建造應用場景,初步形成模塊化建筑、建筑產業互聯網、人工智能輔助設計等6項創新產業布局,著力打造智能建造“技術策源地”。蘇州市提出主推智能裝備“硬件”、催生配套技術“軟件”的路徑規劃,聚焦建筑機器人、智能升降機等施工裝備投資建設產業實體,并在技術研發、工程應用服務、專業人才培養、質量安全監管等方面完善配套措施,率先推進智能建造產業化發展進程。武漢市發揮大型企業、科研院所集聚優勢,研發應用造樓機、架橋機、筑塔機等一批標志性智能建造技術產品,部署構建基于BIM的工程項目全流程審批管理體系,努力探索“一模到底、數字建造、智慧監管”的工程建設新模式。合肥市對建筑企業投資智能建造相關軟件研發、設備采購、信息技術服務給予資金獎勵,通過開展建筑產業互聯網片區試點提升產業鏈協同能力,培育形成一批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專精特新”企業,打造中小企業轉型發展的新樣板。廣州市立法明確BIM可用于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審批,圍繞工業化、數字化建造流程出臺地方標準規范,建成使用“一屏管工地”智慧監管一體化平臺,加快完善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建筑業法規制度體系。長沙市組織專家團隊加強智能建造產業體系和技術體系研究,對試點示范工程項目給予“點對點”技術咨詢服務,積極推進新型建造方式和建設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實踐。溫州市積極探索“智能建造裝備+產業工人”新型勞務模式,通過統籌推進智能建造裝備庫、勞務班組庫和試點項目庫“三庫”協同發展,著力培育熟練掌握施工現場人機協作技能的專業勞務班組,為建筑業轉型升級強化人才支撐。臺州市支持本地企業推進建筑施工領域設備更新,聚焦起重機械、鋼筋綁扎、樓板打孔等“危繁臟重”場景研發應用智能化施工機具,并通過數字化手段加強質量安全管控,由點及面推動施工現場作業方式和監管方式轉型。
北京、佛山、西安、南京、重慶、青島、嘉興、天津、保定、鄭州、廈門、雄安新區、成都、沈陽、烏魯木齊、哈爾濱16個試點城市均順利完成了年度工作計劃,并結合地方特色積極探索不同類型的智能建造發展模式,工作表現總體良好。
同時,試點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些試點城市的工作推進力度有待加強,工作成效不夠顯著,需要按照試點實施方案盡快拿出有效的工作舉措,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在試點期間完成預期任務。一些試點城市的工作重點不夠聚焦,出臺政策措施的針對性不強,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試點工作思路的研究和謀劃,確保下一步工作方向符合試點任務框架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4年是試點工作落地見效的關鍵一年,各試點城市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緊密圍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工作安排,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有效激發經營主體創新活力,不斷推動試點工作走深走實,確保如期完成2024年工作任務,力爭取得可感知、可量化、可評價的工作成效。
(一)政策要落地。充分發揮跨部門協調機制作用,引導科研、金融、人才等政策資源投向智能建造領域,支持建筑企業的轉型發展需求。加快落實已出臺支持政策,確保相關優惠政策直達企業和項目,形成有效激勵。研究推進有關標準定額的編制和實施,探索新的工程建設模式和計價規則。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完善建筑市場和質量安全監管措施。
(二)技術要實用。扎實推進智能建造試點示范工程建設,跟蹤評估項目實施效益,提煉一批在提品質、降成本等方面成效顯著的實用技術。用好科技創新平臺,加強產學研融合,鞏固和提升智能建造領域領先技術。依托科研項目和試點工程,培養一批智能建造領域的科研領軍人才、專業技術人員和新型勞務班組。
(三)產業要成型。鼓勵有條件的試點城市研究繪制智能建造產業鏈圖譜,明確產業發展重點,穩步培育骨干企業。鼓勵開展智能建造產值測算研究,探索以產業園區為重點對象開展產值統計工作。結合地方實際籌劃舉辦技術交流和產業推介活動,宣傳推廣可復制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支持優秀建筑企業高質量“走出去”。
我部將持續跟蹤調研各試點城市的政策實施進展、科技創新成果、經濟社會效益等,擇優遴選可復制經驗做法、先進實用技術和典型工程案例在行業內予以推廣。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