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民政廳(局)、生態環境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應急管理廳(局),各有關標準化技術組織: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關于開展城市標準化行動的要求,充分發揮標準化對城市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城市標準化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民 政 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是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響應人民群眾新期待,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為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聯合組織開展城市標準化行動,充分發揮標準化對城市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研究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標準化發展的重大部署,加快構建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為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治理提供有力支撐,助力提升城市韌性和可持續發展水平,加快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到2027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城市治理標準供給顯著增加,標準協同和國際化程度顯著增強,城市標準化發展基礎更加牢固,標準化融入城市社會治理的基礎性、戰略性、引領性作用更加凸顯。
——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基本建成。堅持系統思想,強化標準與城市治理深度融合,聚焦人民群眾對改善城市公共服務、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優化城市品質的新期待,切實增加標準供給,形成層次清晰、動態優化的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在城市可持續發展、新型城鎮化建設、智慧城市、公共服務、城市治理、應急管理、綠色低碳、生態環境、文化服務、基礎設施等領域制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150項以上,實現城市標準化全領域覆蓋、全流程控制、全手段運用。
——城市全域標準化引領帶動作用顯著增強。堅持創新引領,突出城市自然、經濟、文化發展特色,探索開展城市標準化創新綜合試點,推進標準化全域應用,深入實施標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建設,持續加強城市重點領域國際標準化創新與交流。啟動新型城鎮化、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務等領域國家標準的試驗驗證。與5個以上省份開展城市標準化省部合作,發布30個以上城市標準化典型案例,著力打造一批城市標準“全域制定”與“全域實施”標桿。
——城市標準化國際影響力持續提升。堅持國際接軌,標準制度型開放加快推進,國際標準化合作交流更加深入,積極參與制定一批城市可持續發展、智慧城市領域國際標準,舉辦城市標準化高端論壇,定期發布城市標準化發展白皮書,持續推進城市間標準化國際交流與合作,為全球城市治理標準化提供中國方案。
——城市標準化工作聯動機制初步形成。堅持多元參與,充分發揮標準化協調推進機制作用,形成城市標準化工作部、省、市三級聯動機制,建設城市標準化聯席機制,搭建城市標準化工作協同平臺、經驗分享平臺、國際合作平臺,為統籌推進城市標準化構建協調有序、良性互動的運行機制和保障體系。
二、加快建設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
(一)進一步完善城市可持續發展標準體系。圍繞落實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結合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需求,構建目標明確、層次分明、統一完善、國際接軌的城市可持續發展標準體系。研制綜合管理、實施指南、評價改進、數據資源、基礎設施管理等標準。建立統一普適、橫向可比的城市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庫,引導城市可持續發展。
(二)推動建立區域協調發展標準體系和發展路線圖。落實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圍繞城鄉統籌發展、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設,探索建立區域協同發展標準體系和運行機制,制定標準化發展路線圖,圍繞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共享、關鍵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產業銜接配套等領域制定標準,打造區域標準協同創新高地,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三)加快推進智慧城市領域標準研制。深化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賦能智慧城市建設,研制智慧城市分類分級、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數據治理、城市大腦、城市數字孿生等關鍵技術標準,完善智慧養老、智慧園區、智慧社區、智慧交通等典型應用領域標準,深化智慧城市標準在城市治理、規劃建設、產業經濟、公共服務、生態環境等方面實施應用,推動智慧城市與數字鄉村標準協調建設。
(四)持續推進城市政務服務領域標準化建設。完善城市行政管理和政務服務標準體系,健全行政審批便民化、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平臺、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和集成化辦理、便民熱線運行等領域標準,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加快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公共資源交易、反壟斷、執法監管等領域標準化發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建立健全城市營商環境標準體系,持續優化城市營商環境。
(五)著力夯實城市基層治理標準化工作基礎。圍繞基層公共服務建設、基層治理建設、基層法治建設、基層社區服務管理,加強標準研制。大力推進城市市政管理、物業服務、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社會組織培育、志愿服務重點領域標準化建設,以標準實施推進基層組織管理和服務規范化、法治化、智慧化。
(六)深化推進城市經濟發展的標準化建設。將城市規劃與城市自然稟賦、經濟發展緊密結合,建立與城市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標準體系,提升城市經濟發展效能。充分發揮標準化在新舊動能轉換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方面基礎性、戰略性和引領性作用,加快關鍵環節、領域、產品的技術創新和標準研制應用。深入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活動,健全數字化助力“三品”戰略實施標準體系,進一步釋放消費需求,促進城市消費發展。
(七)繼續深化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圍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加快推進研制社保經辦服務、勞動用工指導、就業創業指導、社會工作、養老服務、托育服務、兒童福利、殘疾人服務、社會救助、殯葬公共服務以及公共教育、住房等領域技術標準,以標準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和效率提供支撐。
(八)加快構建城市安全風險應急保障標準體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風險防控、應急救援、防災減災、消防安全、物資儲備、城市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等領域標準體系,加快制定韌性城市等關鍵領域安全和應急管理標準,為提升城市運行安全保障水平提供標準支撐。
(九)鞏固提升城市生態環境標準化建設。對標美麗中國建設要求,完善城市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標準規范,加快制定城市生態系統監測、城市生態修復、生態承載力評估、生物多樣性保護、減污降碳協同等相關領域標準,制定城市生態環境治理效能評估技術標準及管理規程,支撐美麗城市建設。倡導綠色生活方式,研制綠色采購、綠色出行、綠色食品等標準。提升產業共生能力,完善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相關標準規范,加強城市低碳數字化標準化管理水平,構建產業綠色評價體系,促進城市實現“雙碳”目標。
(十)深入推進城鄉文化保護與創新服務標準化建設。圍繞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歷史文脈傳承與創新、文化旅游融合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共文化服務、歷史文化古鎮古城區等領域,開展標準研制和標準化試點,提升文化保護及文化服務品質。加快制定文化資源保護和利用、公共文化服務保障、管理和評價,文化旅游市場管理與評價等標準,建立健全普惠型、多樣化、高質量的公共文化服務標準體系,以標準助力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效能。
(十一)大力加強城市公共設施管理與服務標準供給。優化和提升城市存量公共設施服務能力和水平,完善城市新型公共設施服務標準,改善城市公共設施設置和布局,優化城市光環境設施服務效能,圍繞城市出行場景、消費場景、工作場景和生活場景等公共設施開展標準化研究,建立全要素覆蓋的城市公共設施服務標準體系,重點開展服務功能、設施運維、數字運營和評估評價等標準研制,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十二)不斷強化新型城鎮化標準化建設。加快完善新型城鎮化標準體系,重點圍繞城鄉要素配置、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等城鄉融合發展領域開展標準化研究,推進縣城城鎮化相關標準研制,不斷增強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提升縣城城鎮化發展質量。
三、系統推進城市標準化
(十三)深入開展城市標準化試點建設。持續推進標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建設,鼓勵試點城市積極參與城市可持續發展國際標準的制定、實施和轉化,支撐城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城市標準國際化能力和水平。開展城市標準化創新綜合試點,推動標準融入城市建設與運行管理、產業鏈供應鏈發展,探索城市全域推進標準化的方法模式。鼓勵城市在政務服務、營商環境、新型城鎮化建設等重點領域開展標準的試驗驗證,打造一批可展示標準化創新成果的標準化最佳應用場景。研究建立城市標準化發展評價指標體系,推動開展城市標準化工作效益評價,遴選、樹立一批城市標準化工作標桿,總結、提煉城市標準化工作先進經驗,在全國復制推廣。
(十四)深化拓展城市標準化國際合作。深度參與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和智慧城市關鍵技術等領域國際標準制定,加大城市高質量發展標準中外文版同步制定力度。深入推進城市標準化國際交流合作,持續深化拓展中英智慧城市標準化合作、中法商務區標準化合作。圍繞可持續發展、智慧城市,探索推動中德、中俄、東北亞、中國-東盟、APEC國家等雙多邊標準化國際合作,增強我國在城市國際標準化工作上的參與度和影響力。
(十五)打造城市標準化經驗交流合作平臺。指導建設城市標準化聯席機制,加強城市標準化的合作交流、共享成果、共贏發展。舉辦城市標準化高端論壇,發布城市標準化發展白皮書,打造城市標準化學術研討、案例分享、形勢分析、熱點解讀綜合性平臺。持續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標準化國際合作平臺建設,支持建立跨國城市間標準化雙多邊合作機制。
(十六)探索開展重點領域標準化專項行動。圍繞城市功能定位,聚焦碳達峰碳中和、節約用水、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發揮標準化協調機制作用,探索開展多部門聯合推動的標準化專項行動,系統開展標準化工作,為城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四、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國家標準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等部門加強協調,強化在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標準體系建設、規劃實施和行業管理等方面的溝通協作,協調推進跨領域、綜合性國家標準制定與實施。各地有關部門要將城市標準化行動作為加強政府治理、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強化統籌規劃,發揮綜合效益,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支持力度,形成政府引導、市場推動、多元投入、社會參與的投入機制,支持城市標準化工作。
(十八)強化技術支撐。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支撐力量,構建城市標準化技術支撐體系,加強城市標準化前沿分析、理論探索和應用研究,及時研究解決行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城市標準化行動發展方向、制度建設、工作布局、能力建設等方面提供決策支持。在城市可持續發展、新型城鎮化建設、城市公共安全、公共服務、智慧治理等領域,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穩定和擴大國際標準化人才儲備。
(十九)強化宣傳引導。各級有關部門要積極傳播標準化理念,全方位、多渠道宣傳報道城市標準化行動新進展新成效,大力培育發展城市標準化文化,提高政府、社會、市民共同參與城市標準化工作的積極性。注重城市標準化行動效果評估,加強城市標準化試點先進經驗的宣傳推廣,定期發布典型案例,講好標準化故事,形成全社會學標準、講標準、用標準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