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政發〔2023〕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2023年,全省安全生產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標本兼治、精準防控、社會共治,嚴格責任、嚴格措施、嚴格監管,推進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在維護安全穩定上體現更大擔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
一、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嚴格落實安全責任
(一)強化政治引領。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將其作為政治理論學習的重要內容,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從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堅決把安全生產要求貫穿各項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二)嚴格黨政領導責任。按照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及我省實施細則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市縣安委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分析安全形勢,解決重大問題。推進安委辦實體化運行。市縣黨政領導干部每月至少深入一線調研指導一次安全生產工作。
(三)落實部門監管責任。認真落實監管部門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規范實施安全生產掛牌責任制。健全完善并嚴格落實重點行業領域分類分級監管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記分辦法。明確并落實新興行業領域和職能交叉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職責,對危險化學品、燃氣、道路運輸、電動自行車等環節多的領域,抓實全鏈條安全管理和監督。嚴格落實礦山安全監管專員制度。
(四)突出企業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和履職盡責承諾等規章制度。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安全管理人員,高危行業企業依法設置安全總監。落實全過程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做到安全責任、投入、培訓、管理和應急救援“五到位”。
(五)完善全員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嚴格考核獎懲。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規程標準,持續深化反“三違”活動,讓每個人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別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二、強化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安全生產水平
(六)加強源頭管控。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行政審批等部門要建立完善并落實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實施聯合審查,嚴格規劃、立項、建設等源頭環節安全管控。認真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禁限控”措施,嚴禁承接其他地區轉移的淘汰落后項目。
(七)嚴格防控風險。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建立并嚴格落實安全風險會商研判機制。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安全風險評估、危害辨識、分級分類和風險告知,從組織、制度、技術、工程治理、應急處置等方面進行有效管控。監管部門要對企業風險辨識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八)精準治理隱患。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嚴格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精準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隱患,并向監管部門和企業職工“雙報告”,監管部門要掛牌督辦。建立完善并落實安全生產“吹哨人”和舉報獎勵制度。高危行業領域探索建立雙重預防機制信息系統。
(九)推進安全生產依法治理。嚴格實施《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修訂完善配套制度標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編制并落實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推廣應用“互聯網+執法”系統,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依法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嚴格落實掛牌督辦等措施;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納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三、突出重點行業領域,持續深化專項整治
(十)煤礦。持續深化瓦斯、水、頂板等重大災害防治,強化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嚴格瓦斯抽采達標管理,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具備保護層開采條件的要開采保護層。推進煤礦防治水“三區”管理,嚴格落實防治水“三專兩探一撤”和“五必須、六嚴禁”要求。強化頂板支護技術支撐、質量管控、現場管理和觀測監測。加強機電和運輸管理,落實井下輔助運輸安全措施。全面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加快推動井下固定崗位無人值守、采掘工作面智能化減人。加大保供煤礦監督檢查力度。
(十一)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強化非煤礦山轉型升級,推動落實淘汰退出、整合重組、改造提升“三個一批”。落實非煤礦山最低生產建設規模、最低服務年限標準,推進礦產資源整合,優化開采布局,實現礦權、規劃、生產系統、開采主體、管理經營“五統一”。推進地下礦山采空區治理,新改擴建以及整合的地下礦山優先采用尾礦充填采礦法。新建尾礦庫應采用干式排尾技術,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必須有配套礦山;推進無生產經營主體和停用時間超過3年的尾礦庫閉庫銷號。
(十二)危險化學品。深入開展化工園區整治提升、非法違法“小化工”整治攻堅、特殊作業專項整治和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聘請第三方團隊對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安全體檢。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部落實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制。推進“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試點建設和雙重預防機制數字化建設。完成重點化工企業重點人員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
(十三)交通運輸。持續開展重點營運車輛和重點駕駛人源頭治理行動。緊盯“兩客一危一貨”等重點車輛,從嚴查處“三超一疲勞”、酒駕醉駕、無證駕駛、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深化“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強化農村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持續開展農用車違法載人專項整治。繼續推廣道路交通事故重傷員“預擔保、快搶救、后付費”機制。加快推進普通國省干線公路、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和危舊橋梁改造。推進公路安全防護設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行動,在農村公路路堤高度超過30米的險要路段安裝護欄。
(十四)建設工程施工。持續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壓實參建方主體責任,嚴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風險作業環節,嚴厲打擊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公路工程安全專項治理,重點排查整治隧道、橋梁等重點工程和高邊坡、深基坑等關鍵部位的風險隱患。
(十五)經營性自建房。加強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雙通知、一報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體責任,壓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制定“一棟一策”整治措施,實施分類整治、逐棟驗收、對賬銷號。經營性自建房必須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證明,并依法辦理相關證照手續。
(十六)燃氣。落實管網更新改造、“三項強制措施”以及天然氣置換人工煤氣專項整治工作措施。深化液化石油氣安全整治。扎實排查治理商住混合體、餐飲場所、農貿市場等燃氣使用事故隱患。加強燃氣企業經營許可動態考核,推進燃氣企業信息化、智慧化建設。
(十七)消防。圍繞“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深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突出人員密集場所、廠房倉庫、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文博單位、石油化工企業等重點場所的隱患治理,加強老舊商住混合體、老舊住宅區、城鄉接合部、“多合一”等重點區域的火災防范措施,強化劇本娛樂經營場所、電化學儲能電站、大型倉儲物流等新業態新領域的消防安全源頭管控。
特種設備、冶金工貿、民爆物品、文化旅游、農機等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實際開展專項整治。
四、加強監測預警預報,完善災害防治體系
(十八)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加強各災種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厘清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形成工作合力。推進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省級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系統等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建設,推廣應用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全面提升災害防治水平。
(十九)加強重點災種防范。
森林草原火災:嚴格落實林長制和森林草原防滅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強化群防群控、網格化管理和巡護巡查。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離帶、蓄水池、直升機臨時起降點等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繪制森林草原防滅火“一張圖”。嚴格執行我省禁止野外用火的決定,嚴厲查處野外違法違規用火行為。
水旱災害:實施水庫和淤地壩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維修、山洪溝道治理、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等工程。壓實各級河長責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責任,推進涉河建筑物、河道內林木等阻水問題清理整治。強化暴雨預警和應急響應,健全臨災關、停機制。統籌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地震災害: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和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工程建設。做好震情監視跟蹤研判,開展地震烈度速報和預警信息服務試運行。推進高烈度區重大基礎設施風險摸排與評估工作,開展地塹斷裂帶內部分二級活動斷層探測和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內大中城市活動斷層探測。
地質災害:加強地質災害趨勢研判會商和風險調查評價,及時預警,建立應對處置行動聯動機制,推動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區域間救援協同。做好凍融期、汛期等重點時段防范。開展重點區域地質災害風險“隱患點+風險區”雙控試點,完成500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網點建設。
氣象災害:完善氣象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加強城市及重點區域監測預警基礎設施和重點行業領域企業防雷設施建設,嚴格氣象災害風險防控,積極開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減災救災工作。
(二十)完善預警響應銜接聯動機制。健全多部門、多媒體預警信息即時共享機制,完善發布渠道,打通預警信息發布的“最后一公里”。健全災害預警“叫應”和應急響應聯動機制,強化預警行動措施落實,必要時采取關閉易受災區域的公共場所、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以及停工、停學、停業、停運、交通管控等剛性措施,做到精準響應。
五、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提高整體保障能力
(二十一)推進基層建設。配齊配強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加強基層消防等應急力量建設,每個村和居委會要確定安全網格員。各級政府要保障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經費,強化技術裝備支撐。
(二十二)加強科技信息支撐。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業開展安全生產關鍵技術、重大災害防治科研攻關。加快突發事件現場指揮信息系統和應急PDT窄帶無線通信網建設。推進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和安全監測預警中心建設。推廣“智慧應急”建設成果應用。
(二十三)推動標準化創建。生產煤礦達到二級及以上標準,其他高危行業企業達到三級或者合格以上標準,加強動態管理。推進新材料、新業態和新領域消防標準化建設。將企業標準化建設情況作為分類分級的重要依據,實施差異化監管。
(二十四)強化宣傳培訓。廣播、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開設安全生產專欄。開展安全宣傳“五進”、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宣傳周等主題活動。加強領導干部安全和應急管理專業化培訓,開展應急管理干部實戰大練兵,深化安全培訓“走過場”專項整治和礦山安全培訓專項檢查,嚴格“三項崗位人員”培訓考核,推進應急管理培訓教育基地建設。
六、加強應急救援準備,有效處置事故災害
(二十五)強化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建強專業救援隊伍,推進中煤平朔公司國家級危險化學品救援隊伍建設。在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推動建立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完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與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社會救援力量的聯勤、聯訓、聯戰工作機制,開展聯戰聯訓協同練兵。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各級政府年內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綜合性演練。
(二十六)加強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和物資裝備保障。推動我省航空護林站等項目建設,做好國家派駐森林消防隊伍地方保障工作,改善消防救援隊伍基礎設施和裝備條件。爭取華北區域礦山鉆探應急救援基地在我省落地。舉辦中國國際應急救災裝備技術展覽會。擴大應急救災物資儲備規模,增加儲備品種,爭取國家在我省增設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
(二十七)有效應對處置事故災害。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推進值班值守工作規范化。加強會商研判和應急調度,做好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對準備,確保快速聯動響應、科學高效處置、及時救災救助。
七、嚴格巡查考核督導,嚴肅安全追責問責
(二十八)嚴格考核巡查。加強對安全生產重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完善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辦法,細化分解考核指標,將重點企業一并納入考核范圍,嚴格考核獎懲。對近3年發生過重大事故、較大事故的市縣和企業開展重點巡查。巡查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二十九)強化警示教育。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采取召開現場會、通報、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開展警示教育。對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及時公開,并按規定組織評估。
(三十)嚴肅責任追究。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重點工作推進緩慢、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要通報批評、公開曝光、約談問責。對瞞報事故、抽查檢查應發現未發現、應處罰未處罰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依紀依法追責問責。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嚴格事故調查處理,從嚴責任追究。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月16日印發
2009-2023連續十五年發布
序號 |
通知標題 |
文號 |
發布日期 |
1 |
晉政發〔2009〕1號 |
2009-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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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晉政發〔2010〕1號 |
2010-01-19 |
|
3 |
晉政發〔2011〕1號 |
2011-01-02 |
|
4 |
晉政發〔2012〕1號 |
201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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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晉政發〔2013〕1號 |
2013-03-01 |
|
6 |
晉政發〔2014〕1號 |
2014-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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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晉政發〔2015〕1號 |
2015-01-12 |
|
8 |
晉政發〔2016〕1號 |
2016-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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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晉政發〔2017〕1號 |
2016-12-30 |
|
10 |
晉政發〔2018〕1號 |
2018-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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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晉政發〔2019〕1號 |
201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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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晉政發〔2020〕1號 |
2020-02-27 |
|
13 |
晉政發〔2021〕1號 |
2021-01-29 |
|
14 |
晉政發〔2022〕1號 |
2022-01-12 |
|
15 |
晉政發〔2023〕1號 |
2023-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