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6日電 為更好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功能作用,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按照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健全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切實發揮對宏觀經濟運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的重要調控作用。
《意見》提出,要堅持黨的領導、推動全面覆蓋、支持企業發展、體現全民共享、優化布局結構、提升預算績效,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全面完整、結構優化、運行順暢、保障有力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意見》圍繞任務目標,明確了3方面重點改革措施。一是完善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機制。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覆蓋范圍,健全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收益上交機制,優化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收益上交機制。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管理,確保利潤數據真實可靠,及時足額申報和上交收益。二是提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效能。優化支出結構,聚焦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增強對國家重大戰略任務的財力保障。加強支出管理,堅持政策導向,區分輕重緩急,提升資金安排使用的科學性、有效性和精準性。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探索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整體績效評價。三是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工作。加強國有企業名錄管理,出資人單位應當定期統計所出資企業的數量、資產權益、損益等情況,建立所出資國有企業名錄。完善預算編報,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提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編制質量。主動接受人大和審計監督。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支持國有企業依法自主經營,依法依規做好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切實履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和指導職責,組織做好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編制、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等工作。出資人單位要組織和監督所出資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加強對資金使用、決算的審核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