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2024年山西省人民政府
規章項目計劃的通知
晉政辦發〔2024〕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2024年山西省人民政府規章項目計劃》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就做好省政府2024年規章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堅持黨的領導
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證,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西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和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統一,從法律制度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確保立法工作體現黨的主張、反映人民意志、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要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重要情況以及涉及的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要嚴格按程序向省委請示報告。
二、壓實工作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規章項目計劃的執行,強化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加強溝通協調。在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中,科學有序推進立法進程,確保按時保質完成立法工作任務。正式規章項目的起草部門要組織精干力量,明確起草進度,確保按時報送。預備審議的項目,起草部門要及早研究部署,做好立法準備工作,條件成熟的可于年內提請省人民政府審議。省司法廳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跟蹤了解政府規章計劃落實情況,確保年度立法任務圓滿完成。
三、提升立法質效
要聚焦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堅持科學立法,深入實地調查研究,積極借鑒外省經驗,充分結合我省省情,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突出地方特色、解決實際問題。堅持民主立法,拓展和健全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形式,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用,統籌用好政府法律顧問、立法咨詢專家、立法基層聯系點等,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堅持依法立法,在起草、審查規章草案中,要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嚴守立法原則、遵循法定程序,確保符合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上位法規定,有效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3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山西省人民政府規章項目計劃
一、正式規章項目(3件)
1.《山西省安置幫教工作辦法》(起草部門:省司法廳)
2.《山西省城鎮排水和再生水管理辦法》(起草部門:省住建廳)
3.打包廢止部分政府規章(廢止《山西省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辦法》《山西省封山禁牧辦法》《山西省森林公園管理辦法》)
二、預備審議項目(4件)
1.《山西省行政裁決程序規定》(起草部門:省司法廳)
2.《山西省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修訂)》(起草部門:省退役軍人廳)
3.《山西省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管理辦法》(起草部門:省審批服務管理局)
4.《山西省不可移動文物認定及管理辦法》(起草部門: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