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審計廳原廳長陳磊,現任山西省發改委黨組書記資料照片
山西審計發現權力濫用問題線索20件,涉及金額40億元。
2024年8月13日,山西省審計廳發布了《關于202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中寫道,2023年6月以來,省級審計機關發現并移送各類違紀違法問題線索43件,涉及金額81億元、66人。
最突出的是權力濫用問題多發。審計共發現此類問題線索20件,涉及金額40億元。主要是在公共資金使用、國有資產處置中,一些領導干部違規決策造成損失浪費,以及利用職務之便搞利益輸送、侵占國有資產等。
虛報募集社會資本103億元
審計報告中透露,審計省級政府投資基金時發現,兩家國企旗下的基金管理機構,將財政性資金、企業虛假出資和基金管理人出資,計入社會資本, 虛報募集基金社會資本103億元。
82只子基金涉及投資260億元 ,存在未經批準設立或逆程序設立等問題;8億元基金違規投向房地產開發等項目;15只子基金“名股實債”投資13億元;由于投資項目停工停產、企業虧損等原因,96億元基金存在損失風險;3戶國有企業管理的14億元基金長期閑置。
2017年5月,山西省政府辦公廳下發《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不得從事“名股實債”等變相增加政府債務的行為,資金亦不得投向房地產等領域。
東部某省國資系統官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政府投資基金閑置及“明股實債”投資等問題,與市面上缺乏好的投資項目有關。
此外,在對國有資產進行審計時發現,一戶企業管理的大數據產業基金,將1億元出借給了企業所屬單位,用于日常經營,8147萬元長期閑置,基金投資引導作用未有效發揮。
一位受訪者在北方某省的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任職,他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當地財政收入增長放緩,政府投資基金的資金來源受到影響,投資變得更謹慎。
此外,山西多家擔保機構也存在問題。
審計報告顯示,省本級和運城等6個市9家擔保機構,違規向企業收取評審費、保證金等6702萬元。省本級和陽泉等7個市11家擔保機構,未建立與合作銀行的風險分擔機制,62億元擔保業務的風險責任,全部由擔保機構承擔。
臨汾等3個市財政,未及時將2464萬元擔保補貼資金撥付到位;省本級和忻州等3個市5家擔保機構偏離主業,發放1.64億元委托貸款逾期,形成風險;省本級和晉城等3個市5家擔保機構,向失信被執行人等44戶不符合條件企業提供5.97億元融資擔保,面臨到期代償風險。
違規發放貸款27億元
審計報告還發現9家省屬國有企業存在會計信息不實,成本費用控制不嚴,資金使用績效不高等問題。
例如,3戶企業外包業務單價偏高,增加成本1.85億元;3戶企業外包業務虛增加工環節、層層轉包,增加成本8660萬元;1戶企業建設的物流園區等10個項目,長期停工停運,沉淀資金4.39億元。
另有5戶企業收入少計2.37億元、多計3.47億元,成本費用少計3.97億元;2戶企業財務報表合并范圍不完整,少計資產4.59億元、少計負債6.07億元。
此外,審計部門還組織對11家村鎮銀行和14家農商行進行審計調查,發現存在風控管理等問題。
11家村鎮銀行和1家農商行對貸款資料審查不嚴,向提供虛假資料或不符合條件的客戶發放貸款27.19億元;6家村鎮銀行在核銷資料不完整、未履行相關審核程序等情況下,違規核銷不良貸款5591萬元。
與此同時,村鎮銀行盈利能力不強。部分村鎮銀行貸款投放不足,運營成本高、收入低,存貸比和成本收入比不符合相關要求。
審計機構建議,深化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改革,健全完善內控制度,嚴格企業會計核算,加強成本費用控制,積極盤活沉淀資金,提高金融機構運營能力,規范金融業務開展,推動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審計報告中寫道,審計指出問題后,有關部門單位和市縣積極整改,有些問題已完成整改。下一步,省審計廳將認真督促整改,省政府在年底前將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全面整改情況。
一圖讀懂2023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