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報記者陳俊琦報道 山西交警權威發布平臺6月30日發布消息:山西省公安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群眾企業“急難愁盼”問題,在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服務群眾服務發展10項便利措施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進一步推出優化公安交管業務提示告知4項措施。
1、加強對臨近檢驗的機動車提示告知。對機動車臨近檢驗的,公安交管部門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和手機短信的方式,提前2個月向車主推送提示消息。對免檢機動車符合申領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的,公安交管部門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和手機短信的方式提前3個月向機動車所有人推送提示消息。在“交管12123”手機APP中,確認申領的,經審核后發放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其中,對單位用戶,開通專門“互聯網交管服務平臺單位用戶”,將相關提示信息以短信方式及時推送至專管員手機,方便專管員及時辦理單位車輛相關業務。
2、加強對臨近達到強制報廢期的機動車提示告知。對機動車因連續檢驗周期未檢臨近達到強制報廢期的,公安交管部門分別提前1年、提前2個月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手機短信等方式通知機動車車主,提醒及時辦理機動車檢驗業務。
3、加強對駕駛證臨近換證的駕駛人提示告知。對駕駛證臨近換證的,公安交管部門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和手機短信的方式,提前2個月向駕駛人推送提示消息,提示駕駛人及時辦理換證業務。
4、加強對駕駛證臨近注銷的駕駛人提示告知。對駕駛證臨近注銷的(包含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將屆滿一年未換證的;年齡在7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后將屆滿一年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以及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周期結束后將屆滿一年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公安交管部門提前3個月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手機短信等方式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提醒及時辦理期滿換證或者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業務。
上述4項便利措施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