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1日從文化和旅游部獲悉,文化和旅游部組織開展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履職盡責情況評估和調整工作。經保護單位自查、各地檢查評估并征求項目傳承人群意見、文化和旅游部審核等程序,有2981家保護單位評估合格。
此外,1家保護單位評估不合格,暫停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申報資格,限期進行整改;3家保護單位履職盡責不力,解除其保護單位資格,重新認定保護單位;619家保護單位存在單位性質、機構等方面重大變化,不具備保護單位基本條件等情況,重新認定保護單位;認定3家此前空缺的保護單位;12個申報地區或單位不予認定保護單位。(記者徐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