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10日電 (記者寇江澤)記者從生態環境部獲悉:截至今年3月底,我國已劃定生態環境管控單元44604個,為我國發展“明底線”“劃邊框”,建立了“綠色標尺”。
此次劃定的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共分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三類,涵蓋了大氣、水、生態、土壤、海洋等各環境要素,進一步突出分類管理、分區施策。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以保障生態功能和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環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的重要舉措。2017年,我國啟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截至2021年底,省、市兩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全面完成并發布實施,初步形成了一套全域覆蓋、跨部門協同、多要素綜合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前不久,《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對外發布,為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科學指導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提供行動指南。
目前,各省區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臺已完成基本功能建設,并上線運行,實現了“一圖全覽、一鍵研判、一站服務”,為地方的開發建設提供參考決策依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領域落地應用,在支撐生態環境參與宏觀綜合決策、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 人民日報 》( 2024年04月11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