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印發《關于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新人社發〔2024〕21號),從2024年1月1日起,為2023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確定。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指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統一增加相同額度的養老金,體現社會公平,全區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月增加37元。掛鉤調整指增加的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雙掛鉤,體現基本養老保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多得多調的激勵約束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調整養老金時增加的也相對較多。一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以內的(含15年),每滿1年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增加15元。繳費年限16年至30年的,從第16年起,每滿1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從第31年起,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二是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退休人員本人2023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調整。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等退休人員予以照顧。一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傾斜。對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15元。2024年1月1日后,年滿70周歲,從到齡之月起,企業退休人員按2017年企業累加的高齡傾斜標準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機關事業累加的高齡傾斜標準執行。二是考慮艱苦邊遠地區因素傾斜。二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三、四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五、六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三是企業退休人員中原軍隊轉業干部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其月基本養老金水平達不到2024年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計發。
今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惠及全區近166.78萬名退休人員。自治區相關部門將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于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