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全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調增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于7月底前發放到位。
據了解,今年調整人員范圍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在15年以內的,每月統一調整10元,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3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75%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統一按15元調整。
適當傾斜:高齡人員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年滿70周歲以上人員適當傾斜,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艱苦邊遠一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對艱苦邊遠三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記者 馬照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