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醫急發〔2023〕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規范突發事件醫療應急工作,有效減輕各類突發事件對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保障社會和諧穩定與經濟平穩發展,我委制定了《突發事件醫療應急工作管理辦法(試行)》?,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新華社北京12月12日電(記者李恒)記者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獲悉,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制定印發了《突發事件醫療應急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要求,獲得突發事件相關信息,責任報告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
辦法共分為四章二十六條,對突發事件醫療應急信息發現和報告、醫療應急處置和保障全流程進行了規范和要求,明確了有關部門、機構的工作職責。其中要求,對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5例的重大及以上級別突發事件,或可能引發重大及以上級別突發事件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接到報告2小時內報告國家衛生健康委。
辦法明確,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報告及時、快速處置、分級響應、平急結合”的原則,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拓寬信息渠道,及時、準確、全面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有力、有序、有效開展醫療應急工作。
辦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國家衛生健康委表示,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辦法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規范突發事件醫療應急工作,切實提高醫療應急響應速度和救治水平,最大程度減少傷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